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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admin 阅读:-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附件1),拟表彰100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分配我省推荐名额4人。为组织好我省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含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

财政部门副厅级及以上的人员、以往获得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

(一)初步推荐。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2。推荐工作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会计工作者特点及分布情况,处理好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关系,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推荐。所有推荐候选人应征求对其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意见。经初步审查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由各地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前统一交至财政厅,材料包括《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3份)、简要事迹(1份)、先进事迹(3份)、监管部门意见(1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报,视为主动放弃。

(二)审核报送。

财政厅组织对所有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从中推选4名全国会计工作先进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财政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区、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推荐工作。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或部门(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该人员的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行政审批处) 郭彦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电子邮箱:scscztkjc@163.com

附件:1.《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

选人的通知》

2.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各地区、各部门

(单位)初步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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