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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办理,截止12月31日!

作者:admin 阅读:-

各位四川会计人员: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0]6号文件通知,2021年四川地区会计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办理会计继续教育,办理流程,添加微信:11329827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如果你未完成会计信息采集,请点击此处进行信息采集系统>>‍。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QQ或微信11329827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通知印发之日起(2021年3月3日印发)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办理:

如需办理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微信 11329827办好后登录四川会计服务官网查询完成情况。

如您2020年、2019年等年度未完成,也可以在本次一起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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