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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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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1 、含税支付额还原法计算公式: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1-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扣除率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即购入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依据支付价格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的废旧物资,以及企业销售商品、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等。

2 、含税收入还原法计算公式为: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此方法适用于纳税人外购货物时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返还资金的进项税转出的计算。

3 、移用成本比例法: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4 、收入比例法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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