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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作者:admin 阅读:-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企业购买或领用低值易耗品应通过“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需注意的是,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用于非应税行为或者非应税项目的,需要进行其进项税的转出。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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