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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施行时间的补充说明

作者:admin 阅读:-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通知》〔川财规〔2020〕8号〕的施行时间明确如下:该文件自2020年12月4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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