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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可办理地区
办理流程

(一)先完成会计信息采集,会计信息采集完成以后,便可办理继续教育;

(二)会计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等问题,联系老师(微信:11329827)

会计继续教育办理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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